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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陽出臺積分落戶新政策 總積分須達120分



新華網沈陽11月21日電(記者石慶偉)沈陽市政府近日發佈戶籍制度改革舉措,將逐步建立完善流動人口積分落戶制度。申請落戶者的總積分隻要能達到120分,就允許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父母戶口遷入沈陽。

據瞭解,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和“一票否決”指標組成,基礎指標各項分值之和即為總積分。基礎指標包括學歷(職業資格)、年齡、連續辦理《居住證》年限、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4項指標。其中學歷或職業資格在積分中占比較大,以吸引支持高素質人才落戶沈陽。例如,取得博士學歷或一級(高級技師)國傢職業資格證書的,可積100分;取得碩士學歷或取得二級(技師)國傢職業資格證書的,可積90分;取得大學本科或三級(高級)國傢職業資格證書的,積80分。而小學以下文化程度的,隻能積40分。

此外,繼續執行現行的購買房屋、“三投靠”(父母投靠子女、子女投靠父母、夫妻互相投靠)、引進人才、投資等落戶政策。

新聞來源http://finance.sina.com.cn/china/dfjj/20151121/160523816334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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